通过形式审核的申请书需要缴纳评审费。
部分评审机构开通了线上缴费的接口,申请人点击【评审费缴费】
温馨提示:请认真审核、确认申报信息,此项收费属于非税缴费,费用将直接缴纳至国库,一旦缴费成功,无法退费。
新疆公共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后可自行开具发票。
缴费成功后,可打印评审表。

非税系统使用过程疑问或开票异常可咨询其技术服务电话,查询地址:

未开通的评审系列不显示缴费按钮,请按评审委员会通知的账号缴费,如不确定,请咨询评审委员会确认。
如未收到评审缴费相关通知,可电话联系评审机构,查询方式如下图,选择【已接收材料】前一个节点,即为评审机构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