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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日 9:00-18:00

关于职称评审附件遮盖要求的说明

尊敬的申请人:

为保障职称评审的公平性、客观性,确保“盲评”机制有效落实,结合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及各评审委员会具体规定,现就申报材料中需遮盖的信息说明如下:

一、政策背景与依据

自治区职称评审严格遵循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》(新人社规〔2022〕6号)中“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”的基本原则,明确要求通过“盲评”(匿名评审)减少非专业因素干扰。虽然自治区人社厅未单独印发专门文件列举具体遮盖信息,但“盲评”作为全区职称评审的核心机制,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评审委员会均据此细化了操作要求,形成了统一且明确的信息遮盖规范,确保评审过程公平透明。

二、各评审委员会明确的遮盖信息范围

结合全区各系列(专业)职称评审通知及实际操作要求,需遮盖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,具体以申报对应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年度通知为准: (一)个人身份信息 本人姓名:所有附件材料(如工作总结、业绩证明、论文论著、获奖证书等)中出现的本人姓名需完整遮盖,不得留有可识别的姓名片段。 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:材料中涉及的本人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码、邮箱等个人隐私信息需全部遮盖。 个人照片:若材料中包含个人照片,需对眼部及面部特征区域进行遮盖(避免通过面部识别关联个人身份)。

(二)单位关联信息 工作单位名称:所有材料中明确提及的现工作单位、原工作单位全称或简称需完整遮盖,包括工作总结中“我单位”“本公司”等隐含单位指向的表述需修改或遮盖。 单位公章/标识:业绩证明、任职文件、获奖证书等材料中加盖的单位公章、单位logo、抬头名称等需完整遮盖,不得露出单位名称或标识特征。 单位地址及关联信息:材料中涉及的单位地址、科室名称、内部编号等与单位直接关联的信息需遮盖。 (三)其他可识别标识 署名及致谢:论文、论著、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中,作者署名、致谢部分提及的本人或单位信息需全部遮盖。 其他特殊标识:如单位内部荣誉称号、项目代号中包含的单位信息等,需根据材料内容判断并遮盖。

三、不需要遮盖信息的申报通道

1、初次确定 2、授予 3、特殊人才认定、4、“访惠聚”三年高定 5、高技能人才

四、需要遮盖的信息的申报通道

1、申请职称评审2、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(南疆地区)3、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(基层专用)4、援疆专项5、民营企业专项

五、平台操作支持与注意事项

平台工具使用:您可通过“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”的内置遮盖工具(路径: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,在“我的主页-我的申请书-检查姓名掩盖”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眼部遮盖工作:页面如需遮盖(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)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【是】,并进行【遮盖】;如无需遮盖(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)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【否】),PDF文件需要遮盖完成后再上传至系统。 差异提醒:不同系列(专业)评审委员会可能根据行业特点细化遮盖要求(如部分专业需遮盖项目合作单位名称),请务必查阅对应年度《XX系列职称评审通知》(可在平台“政策文件”栏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官网获取),确保符合具体规定。 后果提示:未按要求遮盖信息的材料可能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“不符合盲评要求”,导致不予受理或影响评审结果,建议提交前仔细核对。

六、咨询渠道

如对遮盖要求有进一步疑问,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: 平台技术支持:0991-3193615/3193501(工作日10:00-19:00) 对应评审委员会咨询:可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“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”查询各委员会联系电话。 感谢您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,我们将持续优化平台功能,协助您规范完成材料申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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